货物采购没有正常取得发票,必然造成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缺失,造成企业所得税虚高.要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,根本有效的方法就是合理合法取得税前扣除项目.除此之外,任何形式的不缴税或少交税等形式,均违法违规.
然而,现实工作中的中小薇企业,在发生采购的时候,并不是无法取得采购发票.而是,取得采购发票的途径被营商环境的现实现实,或者取得发票的实际成本超过预期.本质是发生采购的中小为企业,因利益而选择主动放弃正常获取采购发票.
一方面,从正常的经济业务关系看,依法支付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必要的社会责任;另一方面,尊重客观现实的角度看,应该深挖成因,从不同的成因中寻找合理合法避税的途径.下面,笔者试着结合实际工作,与大家讨论一下,主要的相对靠谱的措施.
一、结合税法相关规定的一些按部就班的措施
1、零星采购,销售方不能正常出具发票的情形.
采购方零星采购金额低,且每次写采购金额低于500元.销售方按次申报缴纳税金的,现实工作中是不具备开票的条件.购买方应当依据销售方开具的白条收据据实入账.按照所得税前扣除规范的相关规定,小额零星采购没有发票的真实业务,可以税前扣除!
2、非发票税前扣除范围之外的业务
不是所有的税前扣除项目都需要发票,这是本节最需要大家明确和意会的概念.按照目前征收体系的要求,非发票税前扣除范围之外的业务,也就是以增值税发票为唯一的、法定的税前扣除凭证!
没有合规的业务凭证,一方面增值税没有进项税额抵扣,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前没有扣除项目.权衡利弊,笔者以为,纳税人应当仅仅取得增值税发票!哪怕据此支付对应的增值税,这样的支付,是法定义务,而不是意外!一方面,理论上一般纳税人向所有纳税人采购,只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都是一样的税负;另一方面,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优先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,成本优势大于向一般纳税人采购.
3、核定征收
核定征收在过去的很长时期,作为一种官方认可的征收办法,确实让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.选择核定征收的纳税人,整体优势集中于"税负"相对明确,更容易规划成本计划和目标利润.
核定征收缺点主要有两个:
1)核定的行业利润不尽相同,造成各个行业的实际征收率大相近庭.很多小企业看周围的朋友核定征收的税负,自己比较满意,忽略自己所处的行业并不与参照物相同,结果实际征收率超过预计的目标.
2)核定征收的实际税负,并一定比查账征收的实际税负低.这是一个机会成本的概念,纳税人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做综合考量.
另外,核定征收大多数省市已经停止申办,少数地区核准的难度非常大.现在或将来,纳税人不应再将此征收办法作为必然的规划和选项!
4、税优政策
因此,货物采购无法获取发票,企业所得税太高,在目前税务环境下,取得发票是最优化的办法!特别是普惠性税优政策下,取得发票不再是经济交往无法逾越的鸿沟!
当然,税优政策力度大,少部分纳税人可以硬扛所得税.2019年度开始最近三年,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下,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率在5%-10%之间,纳税人可以选择硬扛!
二、会计核算和税务差异思考
1、货物采购的会计核算
会计核算依据的是相关会计准则,突出的真实的经济业务关系,而不是取得业务凭证的形式.也就是说,销售方开具的"白条",购买方可以据实入账,且不影响入账!
正常入账的经济业务,也就不存在大家担忧的"品名和数量上是否匹配,继而无法匹配的时候,自动报警,交由稽查机构处理的情况."
2、税务差异
会计核算与税务差异主要体现在,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会计利润的差异.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,不是合法的业务凭证,不能作为税前扣除项目.也就是说,会计核算将"白条"作为税前扣除计算的税前利润,在发票没有正常取得的情况下,是小于税法规定计算的税前利润的!在所得税预交或者汇算清缴时,应纳税所得额以税法计算的税前利润为准!
另外,白条入账的采购业务,不得计算剥离增值税,也就没有加税分离的过程.会计核算的采购入库,以支付的全部价款和相关费用总和为入账金额,没有抵扣增值税的相关过程.
三、严查关联交易的思考
税务机关对于关联交易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,特别是已经明确为关联交易,且明显与市场交易向左的交易,或者被系统认定为异常交易的,其涉税风险异常凸显.一方面,查处力度加大;另一方面,纳税人应当重视并做有效的规避.
同时,查处关联交易的现实,也给大家提供更多的思考.一方面,交叉持股、同一个控制人不同的纳税人、参股多家企业等关联交易,系统大数据就能锁定;另一方面,目前的营商环境,并没有禁止关联交易,仅仅打击的是异常关联交易;再一方面,由不同的亲戚、朋友设立的独立经营主体,并不会界定为关联交易.
四、综述
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,会计主体需要据实核算相关账务,包括货物的进销存;纳税人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,没有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,需要调增应税所得额,不影响纳税申报!
同时,只要是真实的经济业务,据实入账,取得业务凭证(不一定是发票)、合同、非现金资金流向,完全不用担心金税系统监控风险!
向外采购不能正常取得增值税发票的,向容易协商的亲戚、朋友采购,结合税优政策应当是更优的选择.个体户、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,均可以正常进行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