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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印花税,可能存在的漏税现象!

更新时间:2020-03-20 09:51点击次数:
  在税收缴纳的过程当中,印花税是一个非常小的税种,而且税率也不高,往往就因为是小税种,反而没有引起财务人员的重视,经常会出现一些漏缴税的现象.
  01
  案例背景
  佳诚贸易公司2019年采购钢材1亿元,销售钢材1.2亿元,那么,佳诚贸易公司采购和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  在现实工作,我们很多企业仅仅只针对销售部分1.2亿元,按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,没有就采购进来的部分1亿元缴纳印花税.
  那么,这种印花税的缴纳,是否符合规定呢?
  02
  政策依据
  根据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二条第1项规定,购销、加工承揽、建设工程承包、财产租赁、货物运输、仓储保管、借款、财产保险、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为应纳税凭证.
  根据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科目税率表规定,购销合同包括供应、预购、采购、购销结合及协作、调剂、补偿、易货等合同,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.
  03
  风险解析
 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,印花税的缴纳,尤其是购销合同,根据印花税税率表相关规定,按照各购合同来进行印花税的缴纳,言下之意,就是既需要按采购合同缴税,也需要按销售合同缴税.
  在现实的工作中,很多企业只按销售金额进行印花税的缴纳,很显然是不全面的,如果企业仅仅只是针对销售部分缴纳印花税,那么,印花税的缴纳存在漏缴的风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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